证人被传唤录口供能不去吗

(一)证人有义务配合案件调查,知道案件情况就应作证,一般需按传唤要求去录口供。
(二)若拒绝出庭或出庭后拒绝作证,除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外,法院可强制其到庭。
(三)法院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可处十日以下拘留。
(四)生理或精神有缺陷、年幼且不能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五)有正当理由如突发重大疾病等无法前往的,可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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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规定,知晓案件情况的人有作证义务,一般情况下证人被传唤录口供不能拒绝。
(2)法院有权强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出庭后拒绝作证的证人到庭,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3)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法院可进行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可处以十日以下拘留。
(4)生理或精神有缺陷、年幼且不能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的人,不具备证人资格。
(5)证人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前往,如突发重大疾病等,可向司法机关说明。

提醒:证人应积极履行作证义务,若无正当理由拒绝可能面临法律措施;有特殊情况不能作证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如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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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证人被传唤录口供不能不去,否则可能面临强制到庭、训诫甚至拘留,但有正当理由或特殊身份等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义务。正常情况下,证人被传唤后应配合录口供。若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出庭后拒绝作证,法院可强制其到庭,不过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法院会先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可处十日以下拘留。然而,若证人存在生理、精神缺陷或年幼,无法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则不能作证人。若有突发重大疾病等正当理由,证人可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在生活中,若遇到涉及作证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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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被传唤录口供一般不能拒绝,这是法定的作证义务。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不受强制到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作证,法院有权强制其到庭,还可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会处以十日以下拘留。而生理或精神有缺陷、年幼且不能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证人应认识到作证是法定义务,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2.若因合理原因无法前往,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
3.司法机关在传唤证人时,要充分考虑证人实际情况,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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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证人被传唤录口供必须去,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义务。

2.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作证,法院可强制证人到庭,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3.法院可训诫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证人,情节严重的,院长批准后可处十日以下拘留。

4.生理或精神有缺陷、年幼不能辨别是非和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5.有正当理由无法前往,如突发重疾,可向司法机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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