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不偿还借入的高利贷?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中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如果高利贷的利率超出这个范围,则债务人可以主张将超出部分的利息确认无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有权拒绝支付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利息部分,但仍需偿还本金及在合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如果高利贷涉及欺诈、暴力或其他违法手段,债务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确认借条无效,不用支付相应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借款人可以主张将超过法定利率的部分确认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配套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出法定范围,债权人只能请求支付法律规定的利息,不得要求支付超过部分的利息。

相关文章

东阳市看守所电话 杭州临安区律师 桐乡律师 宁波刑事律师 平阳刑事律师 杭州临安法律咨询 瑞安法律咨询 杭州市拱墅区律师网 义乌市律师网 桐庐县刑事辩护律师 景宁县刑事辩护律师 海盐县律师 磐安县律师 黄山市律师 象山县资深刑事律师 安吉县资深刑事律师 宁波市专业刑事律师 诸暨市专业刑事律师 舟山市专业刑事律师 宁波市海曙区刑事律师 临海市律师 临海房产律师 温州瓯海律师 余姚法律咨询 诸暨法律咨询 青田法律咨询 嘉善刑事律师 九江刑事律师 宁波江北律师事务所 德清交通事故律师 温州龙湾律师 桐庐律师 江山律师 衢州衢江律师 江山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 衢州律师 杭州上城律师 黄山律师 温州瓯海律师 东阳律师 黄山律师 新昌律师 青田刑事律师 杭州滨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金华婺城律师 宣城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湖州律师 常山律师